1、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,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,理由之前是案件事实,理由之后是() 单选题 2分
2、公证书的首部包括文书名称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、公证事项和() 单选题 2分
3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合议庭评议案件制作的笔录,应当由() 单选题 2分
4、不起诉决定书有正本和副本之分,其中正本一份归入正卷,另一份发送() 单选题 2分
5、监狱起诉意见书的首部包括标题、编号和() 单选题 2分
6、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理由部分的阐述,由() 单选题 2分
7、呈请类报告书的正文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、呈请事项、事实依据、法律依据及() 单选题 2分
8、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首部,应当写明标题和案号,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、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,辩护人的情况,案由、案件来源和() 单选题 2分
9、辩护词的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,即辩护意见、结束语和() 单选题 2分
10、刑事自诉状的首部,当事人的称谓分别是() 单选题 2分
11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文书种类属于() 单选题 2分
12、仲裁申请书的正文包括仲裁依据、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以及() 单选题 2分
13、监狱制作的提请假释建议书,尾部致送机关是() 单选题 2分
14、人民法院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正文,涉及事实部分的叙写,一般情况下,如果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一审法院未认定的,可写为() 单选题 2分
15、询问笔录的正文应当写明调查人向被调查人告知的有关事项、被调查人的陈述内容和() 单选题 2分
16、依据行文体式的不同,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哪些种类? 简答题 5分
17、简述责令改正通知书正文应当写明的内容。 简答题 5分
18、根据下列案情材料,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。 20××年×月××日,××市××区人民检察院以××检××刑诉〔20××〕187 号起诉书指控王天风犯盗窃罪,于20××年×月××日向××市×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××市×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依法由审判员雷生、人民陪审员王婷和张雯组成合议庭,于20××年×月××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××市×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小敏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王天风及辩护人孙亮到庭参加诉讼.案件审理终结后,××市×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下:被告人王天风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,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缴纳。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) 具体案情如下:王天风与李天长是好朋友。20××年×月××日上午9时许,王天风趁李天长上班之机,使用李天长交予自己保管的房屋钥匙,进入李天长位于××市××区××小区的家中,将李天长放置于主卧衣柜抽屉内的一块银色镶钻男式手表盗走,后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赵茗。案发后,在失主李天长的质问下,王天风承认了盗窃事实。李天长家属报警后,王天风被抓获归案。民警从赵茗处追回被盗手表并发还失主,王天风将卖表所得1万元返还赵茗,失主李天长对王天风的行为表示谅解。经××价格认定中心认定,被盗男表价值10万元。王天风在检察机关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表示认罪认罚。 ××市××区人民检察院建议,对王天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。辩护人孙亮的辩护意见是,王天风有认罪认罚的表现,主动退赃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系初犯,建议从轻处罚。××市××区人民法院认为,王天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秘密手段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,量刑建议适当,本院予以支持。 上述事实,王天风供认不讳,并有谅解书、认罪认罚具结书、失主李天长的陈述、 价格认定结论书、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,足以认定。本案审理由曲丽担任书记员,文书制作日期是:20××年×月××日;案号是:(20××)×刑初字第×号。 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基本情况:王天风,男,19××年12月10日出生,汉族,××省××市人,大专文化,无业,住××市××区××路×号.20××年×月××日因涉嫌盗窃罪被××市公安局××分局刑事拘留,20××年×月×日被××市公安局××分局取保候审。孙亮,××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附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: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 简答题 40分
19、根据下列案情材料,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裁定书。 吴林与付佳系夫妻,婚后育有一子一女,子女都已结婚另过多年。儿子吴晓刚,45岁,汉族,××市××公司部门经理,住××市××区××路×号。女儿吴小莉,42岁,汉族,××市××工厂工人,住××市××区××路××号。吴林和付佳二人没有固定工作,以做小买卖为生,靠着微薄的收入,将儿女抚养成人.儿女成家独立生活后,吴林与付佳相依为命,艰难度日,随着年事渐高,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,经济收入也大不如前。20××年×月××日,付佳感觉身体不适,经医院检查,患了淋巴性结核癌(后期),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。按照医院的规定,付佳住院治疗需要预交住院费2万元,吴林与付佳无力支付。吴林找到吴晓刚和吴小莉,要求二人分担这笔费用,遭到吴晓刚和吴小莉的无情拒绝。无奈之下,吴林和付佳向××市×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将吴晓刚和吴小莉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吴晓刚和吴小莉按月支付赡养费,并支付付佳住院治疗的医药费。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为了付佳住院治疗的需要,20××年×月××日吴林和付佳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,要求吴晓刚和吴小莉先行支付付佳住院治疗需要交纳的住院费2万元.独任审判员张丽经过审查认为,吴林和付佳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遂于20××年×月××日制作了案号为(20××)×民初字第×号的民事裁定书,裁定吴晓刚和吴小莉两被告先行给付原告住院费2万元。本案审理由张彤担任书记员。 吴林和付佳的基本情况:吴林,男,73岁,汉族,××省××市人,无业,住××市××区×路×号。付佳,女,72岁,汉族,××省××市人,无业,住××市××区×路×号。 附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: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,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先予执行: (一)追索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的; (二)追索劳动报酬的; (三)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: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 行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 (一)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 生产经营的; (二)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。 简答题 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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