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账户
知行大学

知行大学-学以致用、用以致学

亲爱的游客,欢迎!

已有账号,请

如尚未注册?

  • 无需基础轻松入学

  • 就业加薪全国保障

  • 学费超值无息分期

  • 名企标准系统教学

  • 行业专家精品小班

  • 高效学习贴心服务

  • 试卷信息
  • 试卷试题
  • 收益排行榜
  • 分享至:
票据法

1、有价证券的效万不取决于原因行为的效力,该有价证券为( ) 单选题 1分

2、属于票据关系的是( ) 单选题 1分

3、一金额为1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所在地为菜市A区,收款人所在地为B区,持票人所在地为C区。因被拒绝付款,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收款人提起诉讼。关于管辖权说法正确的是( ) 单选题 1分

4、属于行使票据权利的情形是( ) 单选题 1分

5、一支票出票日为2015年3月17日,其提示付款期至( ) 单选题 1分

6、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是指( ) 单选题 1分

7、对我国票据权利能力的规定,理解正确的是( ) 单选题 1分

8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,其签章( ) 单选题 1分

9、票据伪造产生的后果是( ) 单选题 1分

10、票据公示催告的管辖权在( ) 单选题 1分

11、一银行汇票出票日为2011年3月1日,至2013年10月15日未请求付款。此时汇票( ) 单选题 1分

12、票据权利属于( ) 单选题 1分

13、出票人指定自己为收款人的汇票称为( ) 单选题 1分

14、汇票出票人的义务是( ) 单选题 1分

15、附条件背书的后果是( ) 单选题 1分

16、一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00万元,背书时记载“将其中350万元转让给甲”。此记载的后果是( ) 单选题 1分

17、票据出票人、收款人、若干被背书人依次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,戊又将票据背书给甲。此背书的后果是( ) 单选题 1分

18、关于承兑的性质,说法正确的是( ) 单选题 1分

19、票据金额500万元,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“对2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”。根据我国《票据法》,此记载的后果是( ) 单选题 1分

20、一支票出票日为2014年3月4日,持票人于2014年3月6日提示付款,被银行以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。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届满于( ) 单选题 1分

21、关于承兑提示人,正确的理解是( ) 单选题 1分

22、根据我国票据法,票据质押要件是( ) 单选题 1分

23、我国票据法规定,票据金额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时( ) 单选题 1分

24、票据失票人可以采用的救济方式不包括( ) 单选题 1分

25、关于汇票出票行为对付款人的后果,说法正确的是( ) 单选题 1分

26、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“不得转让”的,其后果为( ) 单选题 1分

27、甲为一汇票的出票人,为提高其汇票的信用,请著名企业乙为汇票担保。甲与乙签订合同,约定乙担保甲签发的汇票得到付款,甲不能付款的,乙承担付款责任。对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是( ) 单选题 1分

28、保全追索权的形式要件之一是( ) 单选题 1分

29、本票出票人的责任是( ) 单选题 1分

30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,银行可以处以罚款,罚款的标准是( ) 单选题 1分

31、我国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包括( ) 多选题 2分

32、属于绝对抗辩的事由包括( ) 多选题 2分

33、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不可更改的事项有( ) 多选题 2分

34、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( ) 多选题 2分

35、见票即付的票据有( ) 多选题 2分

36、简述票据关系的特征。 简答题 6分

37、如何理解票据行为的文义性? 简答题 6分

38、简述票据变造的效力。 简答题 6分

39、简述连续背书权利证明效力的具体表现。 简答题 6分

40、《票据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以欺诈、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,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,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,不得享有票据权利。”请谈谈你对此规定的理解。 简答题 6分

41、案例:甲公司为向乙福利院捐款,开出以自己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。乙向丙支付货款,将汇票背书给丙。因丙工作人员疏忽,没有及时请求付款,导致超过票据权利时效。 问题: (1)丙是否还享有票据权利?为什么? (2)丙是否可以以合同纠纷要求乙支付货款?为什么? (3)丙是否可以要求甲支付票据金额?为什么? (4)如果丙向甲提出请求,甲是否有抗辩理由?如有,请具体说明。 简答题 10分

42、案例:一银行承兑汇票于2013年9月11日出票,到期日为2014年3月11日。汇票经背书转让给甲公司。甲公司业务员翟某为甲公司采购原煤,将汇票以购煤款交给煤场老板杜某。杜某将汇票转让变现,乙公司向杜某支付现金取得汇票。2013年12月,为支付贷款,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。票据背书连续。2014年1月26日,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,公告期内丙公司申报权利,公示催告程序终结。甲以丙为被告起诉,要求确认自己是汇票的合法持有人。甲公司认为,第一,该汇票从收款人以后直到甲公司为止的各次转让,前后手之间具有真实的连续的交易事实,背书具有连续性、合法性,所以甲公司依法享有该汇票的权利。第二,乙公司从个人手中取得票据,杜某与乙公司之间没有真实的交易事实和债权债务关系,乙公司取得汇票的行为,是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,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。第三,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后手,没有对前手取得票据的真实性、交易合法性进行审查,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,故丙公司取得票据有重大过错,依法亦不享有票据权利。 问题: (1)甲公司认为自己是票据权利人的理由是否充分?为什么? (2)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的理由是否正确?为什么? (3)甲公司认为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的理由是否成立?为什么? (4)谁是票据权利人?试说明理由。 简答题 10分

43、案例:甲签发支票给乙,收款人未填,乙将支票给丙抵充欠款。丙在收款人处填上丙之名称,提示付款,被告知系空头支票。丙起诉甲和乙,要求二者承担票据责任。甲提出自己与丙之间没有交易关系,支票也不是开给丙的,丙不享有票据权利,要求驳回丙的诉讼请求。 问题: (1)甲签发收款人空白的支票,是否有效?为什么? (2)乙是否要承担票据责任?为什么? (3)甲的抗辩是否成立?为什么? 简答题 10分

暂时没有数据

推荐试题

关注我们
知行大学-学以致用、用以致学

客服电话:400-0755-434

客服邮箱:service@runningstudy.com

周一至周五 9:30-18:30

网站地图

Copyright © 2014-2024 知行大学-学以致用、用以致学 Inc. Powered by 尚途教育集团版权所有

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海城路239号武林教育城二层尚途教育集团

粤ICP备16102779号-1

技术支持: 尚途教育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